201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
2、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考核、体检和公示
我院人事处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人事处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33号
电话:010—64859050
联系人:李力强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