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湖州市吴兴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2名简章(2)
(六)笔试、面试
报考5年以上工作经历类和不限工作年限类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面向大学生村官类和择优选聘类参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能够较好履行社区工作者职责所必备的社会常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写作以及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3:1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征求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人才网、吴兴人力资源网、湖州市吴兴区12349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聘用、管理
公示合格人员纳入吴兴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由吴兴区社区管理办公室统一分配工作单位,并与所在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简章由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229920312349
附件2:大学生“村官”证明
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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