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涪陵区规划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办公室(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下同)。联系人:胡莉,023-72379338,15123928453。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持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考核
1.专业知识测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会议室。
专业知识测试方式:专业知识测试采取笔试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规划局出题组织参考人员进行测试,分值100分制。
2. 结构化面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100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2.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招聘单位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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