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招聘普通雇员公告(2)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4、招聘信息查询:光明新区政府在线:www.szgm.gov.cn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招聘)。
咨询电话:88211544
附件:
1.深圳市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2014年10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