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12人公告(2)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南京市建筑材料市场管理中心):025- 86553480;
2、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025-83630020;
3、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025-84784548;
4、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025-84221331;
5、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025-84713787;
6、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总队燃气执法支队):025-84494022;
7、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总队供水节水执法支队):025-52270008;
8、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025-86996100;
9、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025-84688581。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25-83734391
四、招聘监督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25-8373472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4江苏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doc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