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2)
(三)体检、考核
面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面试成绩,各岗位面试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hzzfj.com,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湖州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治处):0572-2111226;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662878,2111226
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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