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才招聘公告(2)
5、符合我院相关岗位的基本要求。
四、待遇
1、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由我院办理正式聘任手续;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实行事业编人事代理;其余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
2、实行绩效工资制;享受高校通行福利;依法缴纳五险一金;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待遇面议。
3、享受国家级医药高新区相应的人才政策。
五、其它
1、接收简历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应聘者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提供本人简历(附配偶、子女情况)。
(3)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4)提供学历、学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成绩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5)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资历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6)应聘者请直接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
2、学院初审和面试
学院对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我院择优通知进行面试(教学岗位同时进行试讲)。面试时请携带有关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备查。
3、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邮编:225300)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523—80639006
招聘电子邮箱: hlxyzp2015@126.com
发送应聘邮件的标题为 “高校人才网+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