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华杰双语学校教师招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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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给参加笔试的通知书。
4.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分,占总成绩的10%)。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受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学校将对应聘者拟任教学科业务知识进行测试,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用上小课的形式。
7.公示。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简章规定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学校董事会审核后在本校公示并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
8.聘用。公示后按照学校董事会、校委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向赣榆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相关待遇
1.择优录用的教师如果到“连云港广外华杰外国语学校”任教的,见习合格者将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开发区编制管理,享受事业编制教师的一切待遇,另外享受连云港广外华杰外国语学校规定的工资补助以及福利待遇。
2.连云港市在岗在编教师,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报市政府人事局、市教育局,保留其公办教师身份不变,关系挂靠原学校,除享受原来结构工资外,另外享受连云港广外华杰外国语学校规定的工资补助以及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校长室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招聘工作,同时接受市、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第一期教师招聘工作于2014年年底报名结束,2015年春季开始选聘。
3.对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本招聘工作办法由连云港赣榆区华杰双语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