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丽水庆元县财政局财务总监招聘公告(2)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社保部门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录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578-6221528、61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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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财政局招聘财务总监报名表(请用A4纸打印填写).xls
ecec1d4bac29b9b15353a840d586e319.zip (3.25 KB) |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财政局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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