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自贡大安区事业单位聘用112名工作人员公告(5)
九、审核确认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大安区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工作人员应在大安区最低服务年限10年。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安区监察局:0813-5522240)。
十一、本公告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单位和各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2210673
大安区卫生局0813-2207335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0813-2309549
附件:附件1大安区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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