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院审批。
5、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拟聘人员在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学院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体检、考察合格者,学院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院网站(http:∥www.stiei.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送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8、人事处负责实施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hrdzxx@stiei.edu.cn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瓦洪公路3098号
邮政编码:201411
联系人:朱老师、刁老师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23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