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苏州市姑苏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27人公告
2014下半年苏州市姑苏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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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整体服务水平,经研究,苏州市姑苏区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违纪记录。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志于社区工作,熟悉社区工作情况。身体健康,乐于奉献,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相关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技巧,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基本符合社区信息化办公要求。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以上学历除外)。
6.苏州市市区户籍(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不含集体户。
7.年龄为男28-45周岁(1986年6月30日前至1969年6月30日后出生)、女28-40周岁(1986年6月30日前至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三楼(干将西路288号)。
3.报名程序:
(1)选择街道。自行下载《2014年苏州市姑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将《登记表》中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后,正反两面打印1份并加贴照片,现场选择应聘街道,并注明是否服从招聘单位整体调配。
(2)资格初审。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登记表》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3)验证复审。经招聘单位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复审处”进行验证复审。
(4)领取笔试准考证。复审合格的报名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个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2)此次招聘对中共党员、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退伍人员以及现役军人配偶进行笔试加分,每项条件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役军人配偶还应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政治部(处)证明)。
(3)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街道。
5.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3:1的,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职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