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2)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提请确认,经确认同意,由所在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523-86200622、86200636 联系人:陈先生、柏先生
监督电话:0523-86880623 86200629
附件:1.招聘计划一览表
2.报名表
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