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内江威远县考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公告(5)
拟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招聘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0832-8243618
威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8241629
十一、本考聘公告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37011、8241629)。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下半年内江市威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 共 威 远 县 委 组 织 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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