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无锡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00名公告(2)
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于2015年10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 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重新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共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聘公告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10-86860423(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0-86861217(卫生局监察室)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2015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