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遵义四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2)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笔试由遵义四中招考办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闭卷)、阅卷等考务工作。整个笔试工作在市纪委第七纪工委、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4年11月15日20:00以前在遵义四中校园内人事科公示栏和遵义四中网站同时进行公布。请考生务必关注并确保进入面试的人员能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否则责任自负。
六、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面试地点:遵义四中新蒲校区
面试形式:试教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中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纪委第七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四中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
确定的体检对象如为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在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最多顺延2个名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递补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考办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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