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招考工勤岗位雇员(2)
体检合格的考试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http://www.jmkszx.com/)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xzzx.jiangmen.gov.cn/)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雇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江门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关于印发〈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8〕107号)、《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行为的,应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873786;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0750-393527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3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