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香洲区委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2)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香洲区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签订合同规定的期限,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16717;投诉或监督电话:0756-2516350。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部门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
2014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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