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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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实力雄厚、群体优化、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人才队伍,根据《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素质考试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个旧市教育局将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人才38名。为做好本次紧缺人才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在“个旧市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个旧市教育局、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个旧市教育局2015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与监督工作。
(二)考核小组
个旧市教育局紧缺人才招聘考核小组的考官从红河州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库中,在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的监督下,于到各院校招聘前随机抽取组成。
二、 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个旧市2015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二本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红河发展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立志本专业的发展。
3、具有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博士毕业生除专业及年龄外,其他条件不受限制。
5、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
6、紧缺人才招聘必须二本及其以上校本部的毕业生,且在学校成绩平均达良好及其以上。
7、应聘毕业生人员须具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聘毕业生,可先由学校出具证明,其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完全一致,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书或证明的原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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