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安顺学院面向社会引进人才公告(2)
六、专家评审
学院组成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给出测评意见,确定人选。
七、政审考察
主要对考察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审查。
八、体检
考察合格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审批聘用
1、体检合格的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学院校园网(http://www.asu.edu.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国家、省、市对人才引进的规定,由领导小组报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人才引进咨询和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3-2214708
咨询电话:0853-2218087
十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简章》解释权属安顺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安顺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安顺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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