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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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队简介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下辖南疆指挥部、培训基地及15个州、市、地消防支队,担负着全疆160万平方公里约六分之一国土的消防保卫任务,是一支集灭火、防火监督、抢险救援、处置特种灾害事故、反恐处突为一体的公安现役部队。
二、接收计划
拟面向全国招收27名(均为男生)应届大学毕业生,主要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和部队紧缺专业人才。具体人数、学历及专业设置见附表。
三、接收对象条件和有关要求
1、学历条件:必须为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占80%)和省(部)属重点高校(占20%)且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本科二批次以上)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2015年6月毕业),并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截止2015年6月);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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