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105名(2)
(六)年龄要求。
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学术带头人50周岁及以下(1963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以及优秀的海外留学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一)应聘附属医院工作岗位
按医院要求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医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请与医院联系咨询。
(二)应聘校本部工作岗位
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应聘者于2014年12月30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提交(邮寄)“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护照)、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材料)、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或聘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应聘人员须寄送纸质材料。凡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学术带头人、博士也可向院系报名。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试等。
2.资格初审
人事处或用人院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核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其中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的初审工作仅由人事处进行。
3.专业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用人院系(部门)组织专业考试或考核,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博士及学术带头人不受比例限制),根据专业考试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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