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00名工作人员公告(2)
4、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由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资格初审。报考资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即完成报名手续。
7、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开考比例可以降低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分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4、面试人员确定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凡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取消面试或消减该招聘计划数。
5、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能力或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加分。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8、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实施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评价拟聘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列为拟聘体检人选。因拟选考核人员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要求执行。报考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