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三支一扶”计划招2500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7号)要求,自治区将于2014年5月份开始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
(一)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3年内(2011年—2013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
(三)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微博)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基础学科相关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中文、历史、地理、英语)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水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二、招募数量
2014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500名。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工作;今年按照中央精神,将水利纳入“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范围,列支农项目,主要到基层旗县级及以下水利部门、乡镇水利站(所)从事水利服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服从服务单位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离开服务单位。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四、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200元。
旗县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月统一发放。
各盟市、旗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他福利待遇。
五、招募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6月1日发布招募简章
6月 5日—6月10日,应往届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进行网上报名。
6月9日—11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参加考试确认凭条。特别提示:未打印确认凭条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报名信息自动删除。
6月17日—6月2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一个类别的报名考试,不得兼报,但 “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可调剂(报名表中设“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分配”栏,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相互调剂)。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
考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1个考点:区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兴安盟。
7月10日以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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