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招聘51名文职辅警公告(2)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分局综合应聘人员笔试、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和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进行,由分局民警带队集体前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政审
政审时间为2014年11月中旬。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四、录用和待遇
1、拟录用的文职辅警,由荔湾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2、待遇:依法缴存“五险一金”。文职辅警队员月平均工资为2700元/人(不含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83127174,联系人:杨警官;
咨询电话:83115536,联系人:王警官。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招聘文职辅警职位表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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