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聘应届师范类毕业生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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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聘应届师范类毕业生200名
为进一步优化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200名(暂定),现将招聘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公告(本公告仅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我区所属学校(均为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0名(暂定),涉及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计算机、科学、心理健康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召开宣讲会
招聘工作小组在学校宣讲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基本情况,介绍招聘工作程序。
宣讲会召开的时间:11月12日上午10:30
地点:本部三楼A15
(二)递交简历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先行下载并填写《应聘简历表》(见附件1),在宣讲会当天将《应聘简历表》和个人简历材料提交给现场的招聘小组工作人员。
(三)组织面谈
根据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院校鉴定、获奖情况等,择优确定人选并进行面谈。
(四)邀请参加招聘考试
依据面谈结果,邀请毕业生于2014年11月17日(暂定)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进行岗位查询、网上报名等程序,并参加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四、其他说明
(一)相关待遇
根据武新管教文卫字〔2013〕116号规定,经我局招聘录用的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即聘用制身份),由招聘学校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办理社会保险(特级教师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除外)。聘用制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的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二)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随时留意招聘现场及学校就业信息网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电话有误或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公告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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