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北武汉“黄鹤英才(专项)计划”招聘3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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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5月31日截止。
为推进武汉国际性人才高地建设,加快培养造就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实施“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围绕“三个中心、三个武汉”建设,在我市科技、高技能、现代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城市建设、农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中,遴选支持300名左右本地优秀人才。
二、实施原则
1、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和人才需求,突出成果导向,培养支持重要行业、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以及基础研究领域、社会管理服务领域的优秀人才。
2、公开公正、竞争择优。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分类遴选、社会公示、全程监督,保证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合理。
3、统筹兼顾、分类实施。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专项计划评选办公室,各牵头单位分别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同一人才(项目)不能多头申报、重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黄鹤英才计划”(含东湖新技术开发“3551光谷人才计划”、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集聚工程”)入选人才不再申报专项计划。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1、推荐申报。各专项计划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开展人选推荐工作,受理申报材料,并负责资格审查。申报工作于5月31日截止。
2、组织评审。各专项计划分别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按照申报对象专业、申报人数情况,分类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统一于7月中旬结束。
3、审定发布。7月下旬,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汇总各专项计划评审情况,研究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最终入选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
4、监督管理。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建立“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人才项目库,对入选人才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服务,开展人才项目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四、支持政策
1、荣誉支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人员颁发《“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证书》。
2、经费支持。为入选人员(团队)一次性提供5-3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专题研究、项目实施、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可配套给予经费支持。
3、政策支持。相关单位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落实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才的培养支持政策。
4、事业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项目和工程计划,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入选人员不受岗位职数和学历、资历等申报条件及评审时限的限制,依其能力和业绩可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国际学术交流、政府推荐、专项培训、经费支持等方式,支持入选人员参加国家、国际重大科技计划、工程项目、学术研究交流等活动,支持鼓励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五、有关事项
(一)“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相关文件和表格资料可从“武汉政务网”(www.wuhan.gov.cn)、“武汉组织工作网”(www.whzg.gov.cn)、“武汉黄鹤英才网”(www.hhyc.gov.cn)或各牵头单位指定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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