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70人(4)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集中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三、见习期间淘汰。接收对象在见习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予以淘汰。
联系地址: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239号)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0571-81682213、13738126199
邮 编:3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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