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广东清远市质监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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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广东清远市质监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4个,详见《广东省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阅历和实践经验,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社会人员。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聘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2200元(试用期1个月,工资1800元),由聘用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受聘人员缴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方式:报考者应将本人的学习、工作简历(附照片)发送电子邮件至zjrs0763@126.com,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工作人员”字样,或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招聘职位。
3、联系方式:清远市质监局人事教育科(银泉南路市质监局大楼11楼1103室);电话(传真):3377991,联系人:谭小姐、周小姐。
4、资格初审:根据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报名资格和身份信息,重要信息不符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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