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42名工作人员公告(2)
医技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加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我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4年11月19日—20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电话:0816-4823175)核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4年11月21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五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被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面试比例为1:2;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4。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本公告五(一)中所列的三大类)〕所有参考人员(参加完全部应考科目)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不含少数民族加分)。报考者因未达到上述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
6.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的情况,请报考者于2014年12月2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方式及资格复审时所需资料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且合格的考生人数低于招聘规定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原件到《面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但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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