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成都市事业单位青白江区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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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教师招聘简章
为优化师资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同时做好人才储备,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的相关精神,拟开展到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直选优秀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直选单位及人数
按照区委编办下达的2015年教师招聘计划,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到普通高等院校现场直选公告职数为78名(详细指标数见附表)。凡有条件到普通高等院校直选优秀研究生的学校,均可报名参加直选。全部直选结束后,再将剩余指标纳入公开招聘范围。
二、直选对象及条件
直选对象为国家“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重庆师范大学及四川师范大学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专业对口(相近),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会拟设院校
重庆:西南大学圆顶报告厅
四、直选时间
2014年11月11日上午8:30—下午3:30
五、直选方式
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用人单位及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到普通高等院校进行现场直选,采取免笔试,由用人单位和考核小组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对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当场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六、直选程序
(一)报名登记:招聘学校在普通高等院校现场设点,接收自愿前来参加应聘相应学科教师的大学毕业生简历,并请应聘考生进行报名登记。招聘学校通过审查考生简历和相关证件、与考生面对面交流,从而按招聘学科1:(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初审面试:招聘学校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直选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条件和要求,结合考生和学校实际,按照本校选拔优秀人才的方式方法进行初步面试,对所招学科教师按1:1名额确定拟招聘人选,并请拟聘人员填写《2014年青白江区面向普通高等院校直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核表》一式一份,贴上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彩照。
(三)复审面试:招聘学校确定的拟聘人员持《2014年青白江区面向普通高等院校直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核表》和本人简历到青白江区直选优秀大学生考核小组(由区纪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用人单位及专家组成)进行现场复审面试。面试采取考官当场提问,考生答辩、说课和授课及才艺展示等不同方式进行,内容和方式由现场考核组长确定,根据面试成绩并按招聘学科1:1的名额确定最终聘用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四)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规定,由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五)签订协议: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双方约定好其他补充事项及违约金,用人单位将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全部带回青白江,待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教育局签章完善后,及时返回一份该高校毕业生应执的协议。
(六)体检:面试及考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七、聘用管理
(一)凡经直选考核合格被聘用的人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违约考生将向招聘单位一次性支付违约金,方可与招聘单位解除协议。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学校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满五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附件: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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