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靖江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招聘坐席员12名公告(2)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3. 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4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江平路228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考试分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
1.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内容主要是听打汉字,满分100分。每分钟电脑打字低于60个正确字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指导用书。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按技能测试成绩的15%加笔试成绩的2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电脑打字操作15%、笔试25%和面试60%占比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后有关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靖人社[2013]197号)相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4891216、80292150
监督举报电话:84894716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