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黔西南州中医院考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2)
七、面试
(一)报考骨科医师及中医内科医师的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面试题目由州中医院考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面试、打分等考试考务工作。
(四)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黔西南州中医院人事科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八)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技能测试
(一)报考输血技师职位的,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技能测试。
(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技能测试由州中医院考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测试、打分等考试考务工作。
(四)技能测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技能测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黔西南州中医院人事科
(六)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七)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技能测试。
(八)根据笔试及技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体检
(一)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调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考核政审
(一)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黔西南州中医院组织实施。
(二)考核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考调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政审对象。
十一、聘用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对象。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黔西南州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同时按有关党政纪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中医院公开考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黔西南州中医院人事科(0859—2280810)
监督电话:黔西南州中医院监察室(0859—2280809)
黔西南州中医院
2014年11月7日
黔西南州中医院201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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