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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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详见《万盛经开区面向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且自愿到万盛经开区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并签订服务协议。
2.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万盛职业教育中心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机械加工实习指导教师、园林技术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空乘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等4个招聘岗位可放宽至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七)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1月12日,上午9:00—12:00,重庆师范大学;
11月13日,上午9:00—12:00,西南大学;
11月14日,上午9:00—12:00,重庆文理学院;
11月18日,上午9:00—12:00,西华师范大学;
11月19日,上午9:00—12:00,四川师范大学。
(二)资格审查、岗位适应性评价和专业面试综合测评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放宽到1:2。
1.资格审查
成立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各岗位专业条件要求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学科门类范围进行审查。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了解应聘学生的基本情况。
2.岗位适应性评价
由公开招聘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评价参加招聘人员的学历、学习成绩、在校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社会实践、个人获奖情况及仪表仪态等,分值为100分。
3.专业面试综合测评
专业面试综合测评采取现场教师基本技能展示、专业学科测试、课堂教学片断试讲或教材说课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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