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考核,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并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环保网(www.jshb.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加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266053
报名技术咨询: 025- 83236085
用人单位招考政策咨询:
省环境监测中心:025- 86575212 黄潇潇
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025- 86575212 黄潇潇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025-86525081 尹协东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监察厅驻省环保厅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25-86266048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环保厅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