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63人公告(2)
(六)体检:面试及考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七、聘用管理
(一)凡经直选考核合格被聘用的人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违约考生将向招聘单位一次性支付违约金,方可与招聘单位解除协议。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学校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满五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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