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招聘公告(2)
(二)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城市管理和水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333247
附件:
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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