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广东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招考普通雇员公告(2)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雇用资格。本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的考生,将于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市人社局审定,审定为不合格的将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1个月内,由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办拟录人员的雇用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涉及应聘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计算问题的,均截止2014年11月1日。例如,最高年龄40岁是指1974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二)雇员的薪酬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工作人员及应聘者,将提请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2014年11月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
2014年11月10日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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