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气象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核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www.grmc.gov.cn
考生报名邮箱:gdsqxtzp@163.com
咨询电话:020-87676276
监督电话:020-87675105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广东省气象部门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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