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苏州教育局直属职业类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23名简章(2)
2. 初审。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报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并报苏州市人社局备案;在招聘学校网站公示3天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
3.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方面组成,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 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5. 考核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如要递补,由招聘单位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6. 录取和聘用。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7.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512—65230640。
8.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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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苏州教育局直属职业类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
2015江苏苏州教育局直属职业类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场报名安排表.xls
2015江苏苏州教育局直属职业类学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苏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