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坪山新区教育系统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考36人公告(4)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历、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11月14日。
(三)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报到,由公共事业局安排到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招考查询网址:
坪山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psxq.gov.cn;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snnu.edu.cn/index.html
(八)联系电话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0755)84622637;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0755)8462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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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坪山新区教育系统赴外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表.xls
2.坪山新区教育系统赴外招考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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