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直机关党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六、面试
以岗位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达3:1,将实际参加笔试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条件和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岗位实务要求等。
面试程序:
① 考生按照安排的时段提前60分钟到考场指定的地点报到,并由工作人员审查有效证件进行检录。
② 考生进入候考区后,抽取面试顺序号并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面试时间为10分钟。
③ 考生由引导员带入考场后开始面试,面试过程中只能说出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其他个人信息。
④ 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场所休息,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统一离开。
⑤ 面试评委由省直机关党校和外请人员共7名组成,其中省直机关党校人员不超过3名。
七、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考生总成绩的40%。
考生面试成绩由专家小组组长和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并签字。如果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 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成绩公布
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一) 确定人选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二) 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修订)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省直党校招聘工作领导组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在另一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 考察
省直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四) 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省直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招聘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三晋红e网和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省直党校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报批备案,同意后,由省直党校(院)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十二、聘用人员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性质,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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