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贵州省龙里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规定招聘职位所有科目的考试,综合成绩方能有效。
七、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按1:1比例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须在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县招考办公室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公布后,凡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之前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无法联系和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招聘单位可申请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办公室统一布置,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八)不能在考察期间提供职位所需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
(九)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有关说明
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考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5287506(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0854—5631967(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4—5632121(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或0854—5635135(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办公室)
附件:龙里县2014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1:龙里县2014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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