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藏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遴选)公务员580人(2)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详见考录(遴选)计划。
5、具有两年以上(含满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基层是指地(市)、县以下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区直企事业单位和区直党政群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我区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安排在2014年11月24日—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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