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临安市教育局引进6名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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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临安市教育局引进6名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临安市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和全市教育系统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需求实际,经研究同意,现将临安市教育局2015年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临安市教育系统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需求情况见附件1。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须为全日制国家“211”、“985”工程院校,浙江户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2015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须为第一批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浙江户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2015届毕业生。
3.荣获“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196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或荣获“省教坛新秀”荣誉称号(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浙江户籍,一直来从事学校教学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在编在职优秀教师。
4.辅导学生多次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直来从事学校教学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户籍不限。
5.荣获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辅导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人力社保部门颁发)和高中教师资格的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户籍不限。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1.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环北路699号)。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报名时须提交《2015年临安市教育局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须为全日制国家“211”、“985”工程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在编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审核初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组织面试。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来临安参加现场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普高文化课的应聘人员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为70分,答辩为3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聘用。职教专业课的应聘人员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答辩,技能测试为70分,答辩为3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预签约。预签约后,不再递补。
4.安排实习。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安排3个月的岗位实习,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另行确定。符合条件引进的在编在职教师不安排实习。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5.考核聘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对实习期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引进的在编在职教师组织考察,经审议通过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临安人才网、临安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10年,未满10年的不得调离临安市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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