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廊坊文安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2)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其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其签章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注册税务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对象和计划”第二项条件的毕业生提交);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户口簿;
(7)其它证明材料;如:①毕业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婚嫁到我县的要出具结婚证(结婚证签发日期截止到2014年11月18日)、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配偶籍贯为文安县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③已在我县就业的要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④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等(注:第④项证明材料在考核时提交)。
上述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将《文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证件材料复印件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毕业研究生、特殊专业人才除外)。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6、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7、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报考岗位分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职业能力测验》9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答题采用答题卡。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50%相加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根据各组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按报考岗位分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思想素质、仪态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各组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按本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的,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本、二本、三本、专升本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4、毕业研究生,以及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特殊专业人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按毕业研究生、特殊专业人才分组。面试合格最低分数为70分。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各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若超出招聘人数,则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缺考、作弊或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核
对确定的考核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核和报考资格复核。
1、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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