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在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如资格复审和考核有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下一名进入资格复审和考核阶段。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szscjg.gov.cn/)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相关资历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11月19日,例如最高年龄35岁周岁指1978年11月19日及之后出生。
(二)报考者学历、学位、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不能报考低学历的岗位。如职位学历要求“大专”,仅大专学历者可报考;如职位学历要求“大专及本科”,则大专及本科学历者可报考。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4)。
(三)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设置表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3.深圳市雇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1月19日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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