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徐州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
五、公示
招聘工作各环节均按规定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和所学专业、拟聘岗位、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八、本公告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83446711、85863368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732198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83446709
附件:1、徐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