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三沙市政策项目研究中心招聘2人公告(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二、待遇
1、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参照三沙市事业编人员待遇,视工作表现逐年逐级提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单位食堂统一就餐,住宿自理。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三沙市政策项目研究中心负责此次招聘全面工作,市组织部具体指导。
四、招聘程序和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
1、填表:报考人员登陆三沙市政府网站工作动态栏内(http://www.sansha.gov.cn,下同)下载报名表格,并将电子版发送到三沙市政策项目研究中心邮箱,ssszyzx@163.com。
2、审查: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4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报名表、公民身份证件、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到三沙驻海口办事处(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80号)进行报名初审。联系电话:0898-66864360。
3、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公布在三沙市政府网站。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4年12月13日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参加笔试。
4、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拟录用人数2:1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拟招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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