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2名公告(2)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
(二)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三)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经考核不胜任的,招聘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聘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应聘者笔试、面试应独立完成,如发现考试作弊,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事主管部门指导,市水务局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检查、监督。
咨询及投诉电话:广州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61300518
广州市水务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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